醫療器械,是指單獨或者組合使用于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軟件;其用于人體體表及體內的作用不是用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的手段獲得,但是可能有這些手段參與并起一定的輔助作用;其使用旨在達到下列預期目的:
(一)對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監護、緩解;
(二)對損傷或者殘疾的診斷、治療、監護、緩解、補償;
(三)對解剖或者生理過程的研究、替代、調節;
(四)妊娠控制。
二、醫療器械的將來的趨勢
我國醫療器械工業是在建國后逐步發展起來的,期間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其特點是起點低,發展快。經過30多年發展,我國醫療器械行業已經有了相當的規模,并且一直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醫療器械的選用會越來越先進,其產品結構會不斷調整,功能更加多樣化,市場容量會不斷擴大。我司的醫療器械進口報關量算是數一數二的。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向我國境內出口醫療設備的境外生產企業,需要由其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指定我國境內的企業法人作為代理人,向國家藥監總局注冊或備案。
1、備案
取得《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方能進口。
2、標簽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醫療設備進口報關時應當有中文說明書、中文標簽。說明書、醫療設備進口報關標簽應當符合本條例規定以及相關強制性標的要求。在設備進口報關時需要在說明書中載明的原產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沒有中文說明書、中文標簽或者說明書、標簽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中文標簽在注冊時,已經獲得藥監總局行政審批,可隨意更改。
3、報檢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依法對醫療設備進口報關報檢檢驗不臺格的,不得進口。藥監總局會及時向質檢總局通報進口醫療設備的注冊和備案情況。進口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要及時向所在地地
市級藥監局通報設備報檢情況。
4、強制性認證
列入《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的進口醫療設備,需要通過國家認監委的強制性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書。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進口時,將實施入境驗證。
5、進口報關
醫療設備進入中國境內,還需要經過醫療設備進口報關環節。列入《法檢目錄》的進口醫療設備,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可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進口醫療器械需要提供的單證:
1、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和經營許可證
2、若是進口含有義藥試劑成分的醫療器械,需提供中國強制性認證證書(特殊物品審批單)
3、部分醫療器械進口需提供自動進口許可證
4、提供進口醫療器械的照片、銘牌、器械技術參數、最終用途、中文說明書等
5、進口合同、裝箱單、發票
6、其他需補充說明的單證資料